商鋪名稱:上海湛流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人:梁總()
聯系手機:
固定電話:
企業郵箱:3438116865@qq.com
聯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區馬陸鎮豐年路985號
郵編:201800
聯系我時,請說是在線纜網上看到的,謝謝!
(1)液氨儲存及氨氣制備區應設環形消防車道;當受地形條件限制時,也可設有回車場
的盡頭式消防車道。消防道路的路面寬度不應小于6m,路面內緣轉彎半徑不宜小于12m,
路面上凈空高度不應低于5m,在局部的困難地段不應低于4.5m。道路宜采用雙車道;若為
單車道,應滿足錯車要求;若采用公路型單車道,路基寬度應不小于6m;若采用城市型單
車道,應設錯車道或改變路緣石鋪設方式滿足錯車要求
(2)經常運輸液氨及氨溶液的道路,其最大縱坡不得大于6%。氨罐區的汽車運輸裝卸
停車位路段縱坡應為平坡。氨罐儲存區地坪宜低于周圍道路標高。
(3)液氨儲存及氨氣制備區與消防車道的距離,應符合以下幾點規定
1)任何儲罐的中心至不同方向的兩條消防車道的距離,均不應大于120m。
2)當僅一側有消防車道時,車道至任何儲罐的中心,不應大于80m
3)在液氨儲存及氨氣制備區的鐵路裝卸區,應設與鐵路股道平行的消防車道,并符
合規定:①若一側設消防車道,車道至最遠的鐵路股道的距離,不應大于80m;②若兩
側設消防車道,車道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200m,超過200m時,其間還應增設消防
車道。
4)當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邊緣15m范圍內,有液氨儲罐及
管道時,應在該段道路的邊緣設護墩、矮墻等防護設施
管線綜合布置原則
(1)電廠廠區沿地面或低支架敷設的管道,不應環繞液氨儲存及氨氣制備區四周布
置;管道及其桁架跨越廠內鐵路(從軌頂算起)的凈空高度不應小于6.0m,跨越電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