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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HR一定要知道!我司代理海口社保繳存,代交海口職工社保
企業HR一定要知道辭職、開除、勸退的區別!
我司服務內容:社保和公積金每月增減員、社保及公積金繳納、員工薪資福利代發、代簽員工勞動合同、提供社保公積繳納證明、提供社保各項待遇審領、其他人力資源相關服務。
駿伯服務對象:各類企業(大公司、中小微企業、個體戶、辦事處、企業分支機構)。
勞動關系中存在很多的問題,其實都是兩個主體之間的問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矛盾關系。想要了解兩者存在哪些重要的矛盾,其必須要了解的就是辭職、開除以及勸退三者之間的區別問題,那么究竟他們在勞動法律關系中處于什么情形?什么關系?又有何種關聯呢?
辭職、開除和勸退分別是什么意思?
在勞動法律關系中,其實辭職和開除是一個行為的兩個方面。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兩種行為的通俗說法,具有單方向和強制性。不同點在于:辭職是勞動者自己主動提出的,而開除是用人單位提出的。
勸退,是用人單位主動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通俗說法,有協商之意,強制性更弱一些。如果勞動者同意了用人單位的勸退,那么可以視為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與勞動者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
辭職、開除和勸退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
1、違法解除的情況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或者沒有履行合法程序,例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存在違法行為被si法機關追究刑shi責任等,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違法解除的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合法解除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例如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勸退,就屬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就是N,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
3、合法解除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代通知金的情況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并且沒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勞動者的,除了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外,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總計N+1。
4、勞動者存在過錯的情況
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況(例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存在違法行為被si法機關追究責任等),用人單位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
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
駿伯人力資源服務內容:
1.代辦社會保險:代繳員工養老保險、醫聊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服務。
2.代辦住房公積金:代繳員工的住房公積金服務、協助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轉移手續。
3.代發工資:代發員工薪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4.代辦勞動用工手續:協助辦理用工手續,協助轉移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全國59家分公司,350個操作網點,17年人力資源服務經驗
駿伯人力集團作為一家從事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的專業機構,廣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提供專業人力資源服務,在人力資源行業剛起步時,我司就開始從事人力資源外包這方面服務,是國內最早從事人力資源服務的公司之一,提供全國(社保和公積金代繳、代發工資、勞務派遣)服務!聯系人:何女士 手機|微信:13556144653 QQ:107806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