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國家衛計委組織制定的《醫院醫用織物洗滌消毒技術規范》WS/T508-2016正式執行。2018年5月11日國家衛健委下發《國家醫發(2018)11號》,《醫療消毒供應中心基本標準》和《醫療消毒供應中心管理規范》,2019年6月1日開始執行。根據今年5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制定的《醫療消毒供應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范(試行)》,提供醫療布草洗滌服務的公司應屬于醫療消毒供應中心,將手術衣、手術蓋單等可阻水、阻菌、透氣,可穿戴、可折疊的醫用布草作為醫療器械進行管理,在洗滌時必須滿足清洗、消毒、干燥、檢查、折疊、包裝、滅菌、儲存等條件才能投放醫院進行使用。此外,作為為醫療機構提供服務的消毒供應機構,醫療布草洗滌企業應當于2019年6月1日前完成相應調整,并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