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SH3063-1999第4.1.1條規定的可燃氣體釋放源處于封閉或半封閉廠房內,每隔15m可設一臺檢測器,且檢測器距任一釋放源不宜大于7.5m。有毒氣體檢測器距釋放源不宜大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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