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UN38.3標準免費下載
鋰電池類電子產品體積小價值高,通常采用航空運輸。考慮到鋰電池有起火引發空難的危險因素,民航總局日前向各航空運輸公司發布了《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要求各航空運輸公司切實加強鋰電池航空運輸安全。民航總局電文里明文規定,“檢查是否有UN38.3檢測合格報告或證書,沒有的不能收運”。
鋰電池UN38.3測試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掉落試驗。自1991年以來,僅在美國就發生了60起鋰電池引發的空運火災事件。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在過去十年中,因鋰電池開出了價值517000美元的49張罰單。因此提醒國內電池廠商在托運鋰電池時一定要到進行鋰電池UN38.3測試,也才能保證鋰電池航運過程中的安全。消除鋰電池安全運輸隱患。
UN38.3測試項目
1、 高度模擬試驗(環儀電池專用低氣壓箱)
在壓力≤11.6KPA,溫度20±5℃的條件下。
2、 熱測試(環儀快速高低溫交變試驗箱)
在75±2℃和-40±2℃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在極限溫度中存入時間≥6H,
高低溫轉換時間≤30min,沖擊10次,室溫(20±5℃)存入24H,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
3、 振動試驗(環儀掃頻振動試驗臺)
15min內從7HZ到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掃頻正弦振動,3H內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
4、沖擊試驗(環儀沖擊試驗臺)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沖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5、外短路試驗
在55±2℃、外電阻<0.1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溫度回到55±2℃后1H。
6、碰撞試驗(環儀碰撞試驗臺)
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于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溫度。
7、過充電試驗
在2倍的最大持續充電電流和2倍的最大充電電壓條件下,對電池過充24H
8、強制放電試驗
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以最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
制造廠商:東莞市環儀儀器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0769-83482055/8348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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