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發電機主要用于重要場所,在緊急情況或事故停電后瞬間停電,通過應急發電機組迅速恢復并延長一段供電時間。這類用電負荷稱為一級負荷。對斷電時間有嚴格要求的設備、儀表及計算機銑,除配備發電機外還應設電池或UPS供電。柴油發電機組的標定容量為經大氣修正后的12h標定容量,其容量應能滿足緊急電總計算負荷,并按發電機容量能滿足一級負荷中單臺大容量電動機起動的要求進行校驗。應急發電機一般選用三相交流同步發電機,其標定輸出電壓為400V.有多臺發電機組備用時,一般只設置1臺應急柴油發電機組,從可靠性考慮也可以選用2臺機組并聯進行供電。供應急用的發電機組臺數一般不宜過3臺。當選用多臺機組時,機組應盡量選用型號、容量相同,調壓、調速特性相近的成套設備,所用燃油性質應一致,以便進行維修保養及共用備件。當供應急用的發電機組有2臺時,自起動裝置應使2臺機組能互為備用,即市電電源故障停電經過延時確認以后,發出自起動指令,如果1臺機組連續3次自起動失敗,應發出報警信號并自動起動2臺柴油發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