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房產律師】離婚律師費用/鄭州【房產律師】離婚律師費用專業團隊,理念是:簡單業務追求精、細,極致;復雜業務追求專業、權威。本團隊為各類民事、商事糾紛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積極關注業界的最新動態與趨勢,密切關注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環境的變化,憑借專業的法律服務水平為所涉業務保駕護航。
取保候審是指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依法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擔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那么,取保候審的流程是怎樣的呢?經過什么樣的流程才能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取保候審的流程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鄭州【房產律師】離婚律師費用
鄭州【房產律師】離婚律師費用
鄭州【房產律師】離婚律師費用
鄭州【房產律師】離婚律師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