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內游旅行社新注冊及審批流程詳解
出境游旅行社申請設立步驟詳情
成立一家北京出境游旅行社辦理細則有哪些
申請新辦出境游旅行社的方式條件
成立出境游旅行社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驟和要求,以下是根據公開發布的信息整理的詳細指南:
一、基本條件,經營年限、公司類型、注冊資本:
1、必須已經取得國內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并且持續有效經營滿兩年以上。
2、在經營期間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且未發生重大服務質量問題,需保持良好的商業信譽。
3、出境旅行社一般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冊資本要求不低于150萬元人民幣,以證明企業具備足夠的資金實力來運營出境旅游業務。
二、資金要求:出境旅行社需繳納一定數額的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通常總額為140萬元人民幣(在經營滿2年無投訴和違規后,可以減半)。這筆資金用于保障旅游者權益,處理旅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糾紛和賠償。
三、人員要求:
1、至少有3名取得導游證的導游人員,他們需具備豐富的旅游業務知識和實踐經驗,能夠熟練掌握導游技能,為旅游者提供高質量的導游服務。
2、配備一名專業的計調人員,負責旅游行程的規劃和調度。
3、配備一名具備會計資格的會計人員,負責旅行社的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
4、旅行社的法人代表需具有旅行社工作經歷。
四、經營場所和設施要求:
1、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該場所需符合旅行社的經營需要,并必須為商用地址。
2、租賃期限應不少于一年(部分要求可能為兩年),并提供房本復印件、租賃合同等證明材料。
3、具備必要的營業設施,如2部以上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等辦公設備。
4、擁有能夠連接旅游域網的電腦等信息化設備。
5、具備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旅游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設備。
五、注冊流程:
1、準備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注冊資本證明、公司辦公場所證明等材料。
2、提交員工名單及資質證明,包括導游證等。
3、向當地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提交注冊申請,并等待初步批準。
4、獲得文化和旅游部門的初步批準后,申請《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5、申請時需滿足特定條件,如建立完善的旅游安全保障制度等。
6、提交工商登記申請書及許可證等相關證明文件至工商部門,等待審核并領取《營業執照》。
7、在規定時間內到當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獲得稅務登記證。
8、在銀行開設基本賬戶,提供公司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等文件。
在運營過程中,需嚴格遵守旅游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服務質量。持續改進不斷優化產品和服務,提升客戶滿意度,以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脫穎而出。成立出境游旅行社的具體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建議咨詢當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或專業機構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和指導。
六、國內游旅行社升級出境游業務:
注冊資本提高到150萬元人民幣,并立即實繳。
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從20萬元提高到140萬元人民幣。
準備申請材料:包括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專業人員資格證書、營業場所證明、質量保證金繳納憑證等。
提交申請:將準備好的申請材料提交至省級旅游主管部門。
旅游主管部門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和實質審查,審查通過后,發放《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按照規定向賬戶繳納質量保證金,繳納完成后,旅游主管部門開具收據,并頒發《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在獲得《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后,旅行社可以調整業務范圍,增加出境游產品和服務。對外進行宣傳推廣,吸引客戶。出境旅行社應根據客戶需求,設計多樣化的旅游產品,包括自由行、跟團游、高端定制等。提升服務質量,注重客戶體驗,建立良好的口碑。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境外合作、客戶安全保障等方面。通過市場調研,了解目標國家和地區的旅游需求。制定有針對性的營銷策略,開拓更廣闊的業務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