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名稱:深圳市指昂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凌仕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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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郵箱:2641329303@qq.com
聯系地址: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北區朗山路嘉達研發大樓9樓
郵編:518033
聯系我時,請說是在線纜網上看到的,謝謝!
技術參數:
傳感器:光學(電容可選)
開鎖方式:指紋、密碼、機械鑰匙
獨有特色:觸動按鍵后滑蓋自動上滑
材質:鋅合金
供電電壓:DC 3.6~6.0V(采用4節AA(AAA)電池供電)
指紋圖像錄入時間:<0.5秒
采集窗口面積:14×
比對方式(1:1)
搜索方式(1:n)
比對角度:360°
特征文件:256字節
模板文件:512字節
存儲容量:880枚
安全等級:五級(從低到高:1、2、3、4、5)
認假率(FAR):<0.001%(安全等級為3時)
拒真率(FAR):<0.1% (安全等級為3時)
搜索時間:<1.0秒(1:1000時,均值)
工作環境:溫度:
相對濕度:40%RH-85%RH(無凝露)
儲存環境:溫度:
相對濕度:<85%H(無凝露)
獨有選裝功能:GSM短信報警(當有人拔出機械鑰匙前蓋時,觸發短信報警,不停撥打設定好的5個電話, 可監聽現場情況)
一、政策享受對象
政策享受對象是指與本公司簽訂代理協議的代理商。
代理商:深圳市指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指昂公司)授權(授權手續包括:授權證書、代理協議),在協議約定區域范圍內獨家銷售指昂指紋系列產品的合法組織。代理商全權負責該區域的市場運作及售后服務,有權在該區域內發展經銷商、零售商。
二、代理商資格認定條件
1.必須是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具有合法經營權的機構。
2.有相關行業經驗;或在金融、房地產、軍隊、政府等部門有特殊資源的個人、企業.
3.必須配備專職的市場、銷售及技術服務人員,保證可以及時開展市場銷售活
動,響應用戶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服務需求。
4.具備完成年銷售指標的能力。
5.在簽訂代理商協議之后,不得代理與指昂公司有市場沖突的其它公司的同類產品.
6. 認可我公司的產品及銷售模式,可以長期堅持這種體系;
三、產品價格政策
1.由指昂公司制定統一的市場指導價及代理價. 代理商賺取差價.
2.代理商在指昂公司提供的產品價位基礎上可自行訂價,原則為只可以高價,不能低價。
3.如產品價格調整,指昂公司會提前一個月通知各地區代理商。
4.自實施調價之日起,凡貨未發且未辦理結算手續的均按新的代理價結算。
5.如果發生產品降價,指昂公司按照代理商庫存給予庫存補差;補差的金額用貨款充抵。補差的數量理論上不超過代理商月平均銷售的1.5倍。
6. 在代理區域內就代理商報酬征收的任何稅金都由代理商自己承擔。
7. 代理商按合同執行完成任務,每年銷售50萬元以上,指昂科技獎勵1%,100萬元以上獎勵2%,獎勵部分可充抵貨款
四、產品的供貨方式及貨款結算方式
1.公司實行計劃訂貨制度,訂貨必須提前四周,如有特殊情況發生,雙方可協商解決。
2.簽訂訂貨合同后,代理商需預付50%貨款,剩余貨款于發貨前付清。第二次起訂貨,每次必須先打全額的貨款到指昂科技指定賬號,款到發貨。
3.由代理商自行安排提貨,或由指昂公司根據代理商指定的運輸方式代辦發貨
,運費由代理商承擔。
4.代理商收到貨物后應及時驗收,若有異議,在收到貨品后三天內向公司以書面形式提出,便于公司及時辦理退換貨手續(不可抗力除外)。
5. 產品在運輸途中損壞的,代理商應在開箱時留下損壞情況記錄。留下照片及文字記錄,應由運輸部門簽字并及時通知甲方便于處理。損失按有關規定處理。
5.退貨價格均按辦理退貨時所執行的產品代理價格結算。
五、代理保證
1. 代理商接受指昂科技授權后,同意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集中力量,盡快地在所代理的區域內建立起有效的銷售。
2. 代理商在指定區域內進行產品的直接銷售,并且嚴格執行指昂科技的營銷策略及價格體系,不允許代理區域外所有營銷(書面征得甲方同意除外)。指昂科技有權在發現確實證據后,對代理商的區域外銷售進行銷售額10倍處罰。
3. 代理商必須嚴格執行指昂科技的備案制度發展客戶,即每次發展用戶時必須按指昂科技的要求報以備案,以免經銷方之間的市場沖突,否則將取消其代理資格。
4. 代理商可以在代理區域內進行與銷售相關的促銷活動和廣告發布。
5代理商可以免費參加指昂科技組織的技術、營銷和銷售方面的培訓,并可得到全力的技術支持。
6. 代理商在代理期間,若自動放棄代理權,或無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關要求,指昂科技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在該地區另尋代理商。
7. 代理商自覺維護指昂的知識產權和企業、產品形象,不得有損害指昂科技知識產權及企業、產品形象的作為。并協助配合指昂科技對上述行為進行市場監督,對侵犯指昂科技權益的行為進行制止及通知指昂科技。
8. 本合同生效后,代理商不能再銷售其它公司的同類的產品,否則指昂科技將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
9. 代理商在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內,應努力開拓市場,完成指昂科技所規定的代理銷售任務,否則指昂科技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
10. 代理商應使用指昂科技的商標、商名和其它任何標志,但其唯一目的是為了識別和宣傳產品,而且只限于在代理期限的范圍內使用,在代理期滿或由于任何原因而終止時,應立即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