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類計量儀器是指檢測物質的化學成分(或濃度)、結構和某些物化特性的儀器。它又可分為物理化學計量儀器和分析化學計量儀器兩類。
校準的基本要求校準應滿足的基本要求如下:
1)環境條件:校準如在實驗室進行,則環境條件應滿足實驗室要求的溫度、濕度等規定。校準如在現場進行,則環境條件以能滿足儀表現場使用的條件為準。
2)儀器:作為校準用的標準儀器其誤差限應是被校表誤差限的1/3~1/10。
3)人 員:校準不同于檢定,進行校準的人員應經有效的考核,并取得相應的資格,只有持證人員方可出具校準和校準報告,也只有這種和報告才是被承認的。
比如壓力表校準可以找地方計量所或者第三方校準單位,如各省市計量院或者當地的第三方校準機構等.... ,前提都必須得經過當地的計量建標和國家實驗室認可委頒發的CNAS
物理化學計量儀器是檢測物質的物理化學性質及相關特性參量的儀器,分析化學儀器是檢測物質的化學成分(或濃度)的儀器;瘜W類計量儀器目前已在工業、農業、國防、科研、食品、環境監測、醫療衛生及資源勘探等領域廣泛應用。化學類儀器種類、型號、規格繁多。
這是特點之一。如最基礎的吸收光譜儀,它包括分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兩大類,而分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又包括可見、紫外、近紅外和紅外等多種類型;而儀器的結構又可分為濾光、單光束、雙光束、全差示等多種規格。特點之二:化學類計量儀器的設計制造是依據物質復雜的物理化學特性,從不同角度將其特性轉化為光、電、磁等訊號而設計制造的,因此各類型號儀器設計的原理是很不相同的。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與原子熒光光度計,雖然儀器結構相似,但依據的原理是不同的。
特點之三:化學類儀器的量值溯源除了如分光光度計等少數儀器有濾光片、標準汞燈等實物標準外,大部分儀器都是依據有證標準物質來進行量值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