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涉水產品衛生批件及衛生安全評價備案檢測涉水產品進行衛生安全檢驗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必須通過計量認證(CMA)資質認可,同時能力附表需要通過涉水產品檢測能力資質認定山西涉水批件辦理流程太原涉水批件辦理費用。
導語
涉水產品是指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其含義是:凡在飲用水生產和供水過程中與飲用水接觸的聯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機合成管材、管件、防護涂料、水處理劑、除垢劑、水質處理器及其他材料和化學物質。
1997年頒布實施的《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對涉水產品實行衛生許可制度。涉水產品衛生批件全稱為“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生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單位,必須按規定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產品衛生許可批準文件,取得批準文件后,方可進行生產和銷售。山西涉水批件辦理流程太原涉水批件辦理費用涉水產品衛生批件是政府對生產涉及飲用水產品的企業頒發的,標志其衛生安全的權威性文件。在相關法規中明確指出:凡在飲用水生產和供應過程中與水接觸的輸配水設備、防護材料、化學處理劑、水質處理器、飲水消毒設備等均稱為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簡稱“涉水產品”。
一、涉水產品分類
二、涉水產品衛生許
一、涉水產品分類:輸配水設備、防護材料、水處理材料、化學處理劑、一般水質處理器、礦化水器、純凈水處理器、大型水質處理器等
二、涉水產品檢測項目
1、輸配水設備(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止水材料等)
檢測項目: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鋁、鉛、汞、、揮發酚、鐵、錳、銅、鋅、鋇、鎳、銻、四氯化碳、錫、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等
2、防護材料(涂料、內襯等)
檢測項目: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鋁、鉛、汞、、揮發酚、鐵、鋅、氟化物、四氯化碳、甲醛、環氧氯丙烷、苯乙烯、苯等
3、水處理材料(聚丙烯微濾芯、中空纖維超濾膜、反滲透膜、粉末活性炭、顆粒活性炭、骨炭、活性氧化鋁、錳砂、活性氧化鋁、分子篩、硅藻土、離子交換樹脂、麥飯石、天青石等)
檢測項目: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鋁、鉛、汞、、揮發酚、鐵、鋅、銀、氟化物、硝酸鹽氮、四氯化碳、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等
4、水化學處理劑
檢測項目:砷、鎘、鉻(六價)、鉛、銀、硒、汞、丙烯酰胺、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等
5、一般水質處理器:活性炭、膜過濾、另加消毒組件(二氧化氯發生器、臭氧發生器、次氯酸鈉發生器、紫外線消毒器等)、特種大型水處理設備等
衛生安全性檢驗: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耗氧量、鉛、鎘、汞、鉻(六價)、砷、揮發性酚、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糞大腸菌群、銀、碘等
總體性能試驗: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總硬度、鋁、鐵、錳、銅、鋅、揮發酚類、硫酸鹽、氯化物、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氟化物、鉛、汞、硝酸鹽氮、硒、四氯化碳、、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糞大腸菌群、余氯等
加標試驗:渾濁度、揮發酚類、耗氧量、四氯化碳、、總大腸菌群等
6、礦化水器:礦化宏量元素(如鈣)、礦化微量元素(如碘)等
衛生安全性檢驗: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耗氧量、鉛、鎘、汞、鉻(六價)、砷、揮發性酚、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糞大腸菌群、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銀、碘等
總體性能試驗: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總硬度、鋁、鐵、錳、銅、鋅、揮發酚類、硫酸鹽、氯化物、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氟化物、鉛、汞、硝酸鹽氮、硒、四氯化碳、、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糞大腸菌群、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余氯、礦化物質等
加標試驗:礦化物質、渾濁度、揮發酚類、耗氧量、四氯化碳、、總大腸菌群等
7、純凈水處理器:反滲透水器、納濾水器、電滲析水器、蒸餾水器等
衛生安全性檢驗: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耗氧量、鉛、鎘、汞、鉻(六價)、砷、揮發性酚、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糞大腸菌群等
加標試驗:砷、鎘、鉻(六價)、氟化物、鉛、硝酸鹽氮、、四氯化碳等
8、大型水質處理器:活性炭、膜過濾、反滲透、納濾、另加消毒組件、除鐵錳、除氟砷等
總體性能試驗: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總硬度、鋁、鐵、錳、銅、鋅、揮發酚類、硫酸鹽、氯化物、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砷、鎘、鉻(六價)、、氟化物、鉛、汞、硝酸鹽氮、硒、四氯化碳、、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群、糞大腸菌群、總α放射性、總β放射性、余氯等。
三、涉水產品檢驗相關標準、文件
1. GB 5749-2006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2. GB/T 5750-2006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3. CJ 94-2005 《飲用凈水水質標準》
4. GB 34914-2017 《反滲透凈水機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級》
5.《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2001)
6.《生活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評價規范》(2001)
7.《生活飲用水水質處理器衛生安全與功能評價規范》(2001)
8.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分類目錄(2011年版)
9.《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2005)
可申請與受理
(1)申請單位應當向實際生產企業或在華責任單位所在地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衛生行政許可申請,按照《省級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申報材料要求》提交有關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接收衛生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時,應當向申請單位出具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進行核對,并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決定。
(3)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由申請人補正后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對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5)在衛生行政許可受理決定作出前,申請單位可書面向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終止申報申請并索回全部申請材料。接到終止申報申請后,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作出終止申報通知書,并退還申請單位的全部申請材料。
三、涉水產品檢驗
(1)開展涉水產品檢驗單位,應具有滿足有關要求的實驗室、樣品室、管材沖洗室等,儀器設備保持良好狀況,定期對檢驗人員進行培訓、盲樣考核,開展模擬檢驗和報告。凈水器檢驗具有凈水器衛生安全浸泡試驗、功能試驗和加標試驗的設備和場所,并經過認證。對涉水產品進行衛生安全檢驗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必須通過計量認證(CMA)資質認可,同時能力附表需要通過涉水產品檢測能力資質認定。
(2)申請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檢驗規定》要求的檢驗所需樣品數量及規格,在現場隨機抽取采集足量的同一批號樣品,填寫檢驗樣品采樣單《省級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檢驗樣品采樣單》,并按照相關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要求對產品自行檢驗或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檢驗。
(3)檢驗報告應當注明產品名稱、性狀、規格、批號、數量、生產企業和檢驗項目、檢驗方法及評價依據、檢驗結果、檢驗結論等,并附檢驗樣品采樣單。
(4) 申請單位對產品自行檢驗的,應當對其檢驗的真實性和合規性作出承諾《省級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檢驗真實性與合規性承諾書》。申請單位違反承諾將作為失信行為納入信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