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發改委官網獲悉,根據《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十五批)》,制修訂了《單元式空氣調節機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室內照明用LED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永磁同步電動機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空氣凈化器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風管送風式空調機組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低環境溫度空氣源熱泵(冷水)機組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2月9日。其中,與LED及照明相關的內容如下:
截圖來源:國家發改委官網
征求意見稿顯示,《室內照明用LED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2020年5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產品,可延遲至2021年5月1日前按修訂后產品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加施能效標識。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2020年5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產品,可延遲至2021年5月1日前加施能效標識。
此外,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2016年第14號公告中CEL 034-2016《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鎮流LED燈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同時廢止。
產品目錄顯示,室內照明用LED產品適用于普通室內照明用LED筒燈、定向集成式LED燈和非定向自鎮流LED燈的能源效率標識(以下簡稱標識)的使用、備案和公告。
具體包括:(1)以LED為光源、電源電壓不超過AC 250V、頻率50Hz,額定功率為2W及以上、光束角>60°的LED筒燈,不包括使用集成式LED燈的LED筒燈;
(2)額定電源電壓為AC 220V、頻 率50Hz,燈頭符合GU10、B22、E14或E27的要求,PA R 1 6、PA R 2 0、PA R 3 0、PA R 3 8系列的定向集成式LED燈;
(3)額定電源電壓為AC 220V、頻率50Hz,額定功率大于等于2W、小于等于60W的非定向自鎮流LED燈,不包括具有外加光學透鏡設計的非定向自鎮流LED燈。非定向自鎮流LED燈燈頭型號應符合GB/T 24908《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鎮流LED燈性能要求》現行有效版本的要求。不適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或具備調光、調色和感應功能的室內照明LED產品。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適用于額定電壓為AC 220V、頻率50Hz的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燈具(包括LED光源及其控制裝置,不包括可獨立安裝的互聯控制部件或其他與照明無關的功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