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達正宇沖擊器賠償原則
為了便于客戶了解張家口市宣化名達正宇鉆孔機械有限公司產品質量的保障承諾和處理標準,特擬定以下幾項賠償標準,請客戶參照執行:
1. 沖擊器在使用早期,汽缸|、前接頭、活塞等零配件出現破裂現象,可以根據情況賠償破裂的零配件。
2. 打水井、地熱、水下作業的沖擊器在更換鉆桿時因停止供氣和其他原因導致沖擊器進水、泥、沙子等無法沖擊及內臟件磨損過大,本公司可幫客戶拆洗,不負責賠償。
3. 在沖擊器使用超過5000米,或已更換過外套管,以及操作不當(如不注油等現象)的情況下,活塞出現斷裂張家口市宣化名達正宇鉆孔機械有限公司一律不予賠償。
4. 3英寸沖擊器風壓超過1.5MPa、4英寸沖擊器風壓超過2MPa、5英寸沖擊器風壓超過2.3MPa、6英寸8英寸沖擊器超過2.5MPa的情況下出現的活塞及所配用的釬頭斷裂,我公司一律不予賠償。
5. 處理程序:用戶使用我公司鉆具產品出現上述情況,首先應將損壞實物及時交回我公司,我公司根據質量服務承諾和處理標準一周內給予回復。
6. 如有其它爭議的情況,必須將殘體發回我公司,然后雙方友好協商處理。
7.右旋的沖擊器,因為打反轉造成一切后果,我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對上述原則和標準如有異議,我公司負責給予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