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科研經費中的利益鏈問題一直為人詬病。近日,有媒體報道,一些科技部門的官員作為監管者竟也利用自身權力尋租,與一些項目投機者訂立“攻守同盟”,“里應外合”套取國家科研資金。
斬斷科研經費“利益鏈”,規范科研經費的使用,不僅是正風反腐的必然要求,也是關系國家科技發展的百年大計。國家早在2014年底就出臺了相關政策,要求政府部門“下放”權力,將科研項目交給專業機構去做,自己履行監管職能即可,但一些科技部門對于這一政策顯然沒有很好地遵照執行。
個中緣由除科技部門自身存在監管不力外,還有一些官員的“監守自盜”行為。“既當運動員又做裁判員”現象的存在,苦的是那些有真技術卻沒有關系的人,他們不懂得“走關系”、“上下打點”,因此很難拿到項目;喜的是那些項目投機者,憑借承諾拿到項目后給予“好處”,大肆套取國家科研經費,有的甚至“從一開始申報到最后驗收,一條龍都是假的”。長此以往,不僅會助長歪風邪氣,也不利于國家科技進步。
權力如若缺乏制約,就容易產生腐敗。既然科技部門是科研經費的監督部門,面對科研經費這塊“香餑餑”,一旦缺乏監管就容易“防線失守”,甚至造成一些人與項目造假者“同流合污”。因此,加強對科技部門的監督刻不容緩。這不僅要加強科研經費信息的公開化、透明化,嚴格項目審查制度,讓那些以套取資金為目的的“假項目”、“空項目”失去遮丑擋羞的“保護傘”,還給公眾每一筆科研經費去向的知情權;還需要定期對科技部門的項目、資金去向進行審查,確保納稅人的血汗錢用在了當用之處。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絕其源?萍疾块T是落實監管責任的主體,唯有切實貫徹中央文件的要求,履行好監督責任,把“當運動員”的任務交給專業機構,才是正本清源、徹底斬斷科研經費“利益鏈”的有效措施。這需要從思想上轉變觀念、從行動上轉變職能。
科研資金,每一分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都應用于祖國科技事業的發展。那些欺上瞞下、利用手中權力“尋租”、將科研資金變相侵吞的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只有清除科研經費監管中的“黑霧”,營造一個“玉宇澄清萬里!钡目蒲蟹諊,才是祖國科技進步、繁榮富強的前提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