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國家發改委推出居民階梯電價指導意見,把居民每個月的用電分成三檔,第一檔是基本用電,第二檔是正常用電,第三檔是高質量用電,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80%居民的用電量來確定,第二檔電量按照覆蓋95%的居民家庭用電來確定。第一檔電價保持穩定,不做調整,第二檔電價提價幅度不低于每度5分錢,第三檔電價要提高3毛錢。和原征求意見稿不同,還增加一個免費檔,對城鄉低保戶和五保戶各個地方根據情況設置10到15度免費電量。
階梯電價的具體實施方案,具體電量的分檔以及電價水平的確定都是需要各個地區根據指導意見,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經過聽證后才能實施。